临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县政府将教育园区第七中学、第八小学、第十幼儿园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的决定
(2020年5月26日临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临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教体局局长赵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教育园区第七中学、第八小学、第十幼儿园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的报告》,会议同意县政府将教育园区第七中学、第八小学、第十幼儿园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期上严格按PPP项目操作流程,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在运营期内严格按合同约定数额执行。要强化建设资金日常监管,实行专项管理、专项监督。要定期将项目的建设、运营和资金使用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